為大力推進研究生培養(yǎng)機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養(yǎng)質量,根據(jù)《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f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21〕310號)和《教育部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的通知》(教財〔2014〕1號)及《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滬交學〔2017〕31號)等文件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現(xiàn)將2024年我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獎學金名額及獎勵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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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標準 |
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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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 |
200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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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
30000 |
4 |
二、申請和評審
1.申請條件
(1)上海交通大學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全脫產學習)研究生在學制期限基本修業(yè)年限內均有資格申請。2024年畢業(yè)及延期階段的研究生不再具備申請資格。
(2)候選人需符合《環(huán)境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審辦法(2024年版)》(附件1)所規(guī)定的申請要求,申請國家獎學金需符合上海交通大學《關于開展2023-2024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所規(guī)定的申報要求。
2.評價指標
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價指標由科研成果和綜合成績組成,總分上不封頂。具體評分細則請參看《環(huán)境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審辦法(2024年版)》(附件1)。
候選人按照總分排序,博士和碩士分別排名,作為獎學金評選的重要依據(jù)。
3.評審流程
(1)申請2024年度獎學金的同學,需在9月19日18:00前,將《環(huán)境學院研究生獎學金申請表》(附件2)、《環(huán)境學院研究生獎學金匯總表》(附件3)及佐證材料(論文首頁,專利證明材料如申請書、授權書復印件等,本表中提到的所有獎狀和證書電子掃描件,佐證材料等),共3個文件,打印為紙質版交至環(huán)境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環(huán)境樓105)。電子版發(fā)送至郵箱:Xinchen16@sjtu.edu.cn(僅備案),分別命名為“獎學金申請表+姓名”、“獎學金匯總表+姓名”、“佐證材料+姓名”,郵件請命名為“博士or碩士 + 姓名+ 學號”。逾期提交或不按規(guī)定提交不予受理。
(2)申請材料整理及學院初審結束后,入圍答辯的名單及分數(shù)將進行公示,對候選人申報材料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間反映至學院學工辦王奕蝶老師處,公示期結束后,不再接受除弄虛作假之外的對申報材料的異議。只接受實名申訴。
(3)國家獎學金的評選將組織專門的答辯環(huán)節(jié)確定評審結果,屆時會由評定委員會進行通知。
(4)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將在完成評審后公示5個工作日。其他獎學金結果公示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宜
1.本年度獎學金的科研成果需以上海交通大學為第一完成單位,認定時間為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且之前未用于申報并獲得獎學金。期刊分檔及對應得分請通過《環(huán)境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審辦法(2024年版)》(附件1)查詢。
2.所有科研成果均需提供證明,未在規(guī)定時間前提交佐證材料或弄虛作假者取消評選資格。
3.申報人需仔細閱讀《環(huán)境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審辦法(2024年版)》(附件1),并自行計算科研成果、綜合成績的各項分數(shù),分別填寫到《環(huán)境學院研究生獎學金匯總表》(附件3)中,空白將自動做零分計算,學工辦將會通過上交的材料進行分數(shù)審核。《環(huán)境學院研究生獎學金申請表》(附件2)書面及電子版各項內容需相一致,否則視為無效申報。
4.提交的申請材料將由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審核,獎學金申請和評審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研究生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其當年度獎學金獲獎資格;凡已獲得獎學金的研究生,如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等行為,將撤銷其所得稱號,追回已發(fā)獎學金。情節(jié)嚴重者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5.本通知解釋權歸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所有。如有任何問題,請聯(lián)系環(huán)境學院學生培養(yǎng)辦苗馨宸老師(54743292,Xinchen16@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學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4年9月13日